加强殡葬事业发展顶层规划
张老师
金牌殡仪服务顾问
基本殡葬服务首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。2016年3月17日,全国人大、全国人大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(2016-2020年)》,首次将“基本殡葬服务”列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。为各地开展殡葬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。遗体运送、暂存、火化、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。都作为公共服务的内容,以减免费用或补贴的形式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。
推进节地骨灰生态安葬服务,降低收费标准,对城乡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免费提供。基本殡葬服务规划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部分,为各地殡葬基础设施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。北京、海南、四川、安徽、山西、湖北、甘肃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江苏、内蒙古等省制定了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殡葬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;北京、辽宁、上海、山东、贵州等地制定了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。到2020年,湖南、浙江、江苏、江西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保持或达到100%。上海全面推广小型墓葬,大力发展各种节地生态葬式。北京50%的骨灰进行生态葬,撒入大海的骨灰数量达到40%以上。
